澳門教會團體如何申請

免除房屋物業稅/傳道人職業稅?

 

1. 往財政局(DSF)2樓(營業稅科)取營業稅表格(M/1格式);填妥後,連同下列文件遞交該處:

2. 約十個工作天後,財政局發還M/1 表格正本予申請之社團;

3. 再到財政局(DSF)1樓(職業稅中心)取職業稅表格(M/2格式);填妥後,連同下列文件遞交該處:

4. 辦妥以上手續後,財政局(DSF)將於翌年年初及年中,發信予該社團通知有關免稅事宜。

5. 如待翌年一月中仍未收到有關信件,可向該局查詢。

聲明:本指引並非法律文件,乃由教會個別人士提供,供需要者參考;有關程序可能因時變更,應先向有關部門核實。歡迎教會團體隨時提供最新準確資訊,以助其他教會,傳真:552834。

本資料更新日期:2000/9/27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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